信息系统安全集成及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二级申请要求
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级别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共三个级别,其中一级最高,三级最低。安全集成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能力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体现:基本资格、服务管理能力、服务技术能力和服务过程能力;服务人员的能力主要从掌握的知识、安全集成服务的经验等综合评定。从要求上分为通用要求和专业要求两个部分。
一、通用要求
申请方可根据条件直接申请,或获得三级资质一年以上可提出二级申请,服务管理程序文件需建立、发布并运行半年以上。
1. 法律地位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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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,发展历程清晰,产权关系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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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要求,无违法违规记录,资信状况良好。
2. 财务资信要求
组织经营状况正常,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可为服务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。
3. 办公场所要求
拥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和相适应的办公条件,能够满足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。
4. 人员能力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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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负责人拥有3年以上信息技术领域管理经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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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管理能力,经评价合格(与申报类别一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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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、项目工程师具备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技术能力,经评价合格(与申报类别一致)。
5. 业绩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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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3年以上,或取得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三级资质1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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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内签订并完成至少6个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项目。
6. 服务管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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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并运行人员管理程序,识别安全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要求,明确安全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、技术能力要求,并通过评价证明其能够胜任其承担的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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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服务人员能力培养计划,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、管理、意识等内容,并执行计划,确保服务人员持续胜任其承担的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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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并运行文档管理程序,包括组织管理、服务过程管理、质量管理等内容,明确产生、发布、保存、传输、使用(包括交付和内部使用)、废弃等环节的文档控制。配备档案室及高安全性的文件服务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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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并运行项目管理程序,明确服务项目的组织、计划、实施、风险控制、交付等环节的操作规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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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并运行保密管理程序,明确岗位保密责任,签订保密协议,并能够适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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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与运行供应商管理程序,明确供应和(或)外包过程中的风险,对供应商和(或)承包方的服务基本资格、服务过程控制、服务质量、服务交付等进行识别,确保其供应商或承包方满足服务安全要求(仅适用于安全集成、安全运维、灾难备份与恢复方向、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方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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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合同管理程序,制定统一合同模板,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信息安全服务项目。按照客户要求,对于接触到的客户敏感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予以保护,并确保服务方人员了解客户的相关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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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照国际或国内标准,建立业务范围覆盖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的质量管理体系,并有效运行半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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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照国际或国内标准,建立业务范围覆盖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,并有效运行半年以上。
7. 技术工具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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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独立的测试环境及必要的软、硬件设备,用于技术培训和模拟测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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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承担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项目所需的安全工具,并对工具进行管理和版本控制。
8. 服务技术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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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要求的流程,并按照流程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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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信息安全服务(与申报类别一致)要求的规范标准,并按照规范实施。
二、专业要求
1 集成准备阶段
1.1 需求调研与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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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确识别和综合分析系统在信息安全特性方面相适应的安全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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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于客户需求和投入能力,开展需求分析,编制需求分析报告。
2 方案设计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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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合需求分析和客户在保障系统安全方面的投入能力,提出系统建设安全设计说明书,明确系统架构、产品选型、产品功能、性能及配置等参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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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客户及相关技术专家对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进行论证,确认是否满足系统功能、性能和安全性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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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合技术方案,对项目组及第三方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培训。
3 建设实施阶段
3.1 实施集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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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、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,应完整妥善记录相关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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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,需向客户提交完工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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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实施完成后,相关过程记录及时归档,并统一保管。
4 安全保障阶段
4.1 系统测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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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测试完成后,制定系统测试报告,并提交客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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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合项目需要提出初验申请,组织客户及相关方对项目进行初验,并提交初验报告。
4.2 系统试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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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试运行周期至少一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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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运行结束后,项目组制定系统试运行报告,并提交客户。
4.3 运行维护
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,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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